杨志峥律师
杨志峥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主任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继承 婚姻家庭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39-1191-8931

接听时间:08:00:00-23: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北京律师 > 朝阳区律师 > 杨志峥律师 > 亲办案例

反家暴法实施一个月 北京法院首开人身安全保护令

作者:杨志峥  更新时间 : 2016-04-01  浏览量:164

反家暴法实施一个月 北京法院首开人身安全保护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至今刚满一个月,作为中国的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律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本质,规定了较为详细的法律责任。这一法律的出台也为很多饱受家暴之苦的受害人提供了有力保护。与此同时,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有关部门如何有效的执行法律条文的内容,也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

今年3月1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发出了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也是我国首部反家暴法实施以来,北京法院发出的第一个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谷女士遭受家庭暴力长达30余年,在认定被告实施暴力行为的事实后,根据原告的申请,房山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规定,依法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赵某对申请人谷某实施辱骂、殴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赵某骚扰、跟踪、接触被申请人谷某。

房山法院副院长王军武表示,反家暴法中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规定,为家暴受害人提供了新的救济途径。在司法实践中,目前,申请人身安全保护的当事人数量较少,在2015年该院受理的71件涉家暴案件中,仅有1件案件的当事人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希望今后有更多的当事人知晓、运用相关法律规定,更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阿致刚律师表示:

首先,在相当长的时期,家庭暴力并不是法律的专业术语。2001年出台的《婚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这是我国第一次将家庭暴力上升到法律层面并做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由于该规定过于抽象,使得在法律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

其次,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的亮点之一。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在婚姻关系中,当事人若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即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必须受理,这就为受害者提供了一个硬性的保护方法。被申请人如果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可被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若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家庭虽然是私人领域,但绝非法外之地。反对家庭暴力,乃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反家暴法》的有关规定,不仅仅是对婚姻家庭关系的保护,家庭以外的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仍在本法的调整范围之内。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作者:张  莹

校对/编辑:付  薇

审核:阿致刚

2016年3月30日

(本文系诵盈律所原创,转载务必注明来源,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由杨志峥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杨志峥律师咨询。

杨志峥律师 主任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继承 婚姻家庭

手  机:139-1191-8931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